[主题分类]劳动、人事、监察/社会保障
[发文字号]京工伤发〔2024〕7号
[发布日期]2024-11-12
[废止日期]
[成文日期]2024-11-12
[实施日期]2024-11-12
[发文机构]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(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)
[有效性]现行有效
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(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)关于印发《北京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细则》的通知
京工伤发〔2024〕7号
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,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,各工伤医疗机构、工伤康复机构和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:
为切实做好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工作,规范工伤医疗、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行为,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,我中心研究制定了《北京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细则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北京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细则
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
(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)
2024年11月12日
此件公开发布
附件:
1. 北京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细则